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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纸广告引来“狮象”大战

1998-10-30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易运文 我有话说

一纸广告引来一场引人注目的官司:圣象等一些强化地板的销售商认为,强化地板是继木地板、PVC地板革、复合实木地板之后的又一新型高档建材,其质量肯定是过得硬的,因此对打赢这场官司抱有信心。而“森林王”要“告诉消费者一个真相”的决心也一直未动摇。孰是孰非,请看——

一纸广告会引来一场引人注目的官司,这也许是做广告的深圳森林王木业有限公司始料不及的。

事情的来由是这样的:北京粤海爱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是德国“圣象”牌强化木地板代理商。最近,该公司将一份索赔555万元的诉状递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,状告中国目前生产三层实木地板最具规模的企业——深圳森林王木业有限公司。“圣象”诉称:“森林王”在北京某报的广告以及散发的卡通漫画中说其是“工业废料”,且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。这种“对强化地板严重的致命的攻击,使得原告200多万元的广告宣传几乎不能产生任何效益”、“原告公司的商品声誉受到极大损害……”“圣象”指责“森林王”由此违反《广告法》及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相关规定,构成侵权。

在中国,因为广告而引发官司和如此巨额的索赔要求,尚属罕见。孰是孰非,官司如何判定,各方人士正在关注。首先是深圳的各个传播媒体纷纷介入。由于“森林王”商标的标识是一头“狮子”,故又有媒体称这场官司为“狮象”之争。

明眼人一看就知道,这场官司争端的实质是地板市场的份额之争。随着中国住房改革的向前迈进,全国范围内的“货币分房”取代“福利分房”,住户真正成了自己房子的主人,无疑,中国的家居装修业必定会出现一个迅猛发展的势头。而家庭装修中的“重头戏”——地板,其发展前景必定会更加诱人。实际上,所有的地板消费者,目前只能在强化地板或实木地板之间作出选择。谁的知名度高,谁的影响大,谁能在市场上占据最大的消费份额,谁就能将对方挤垮,成为地板消费市场的强者。这不能不说是一场“生死攸关”的较量。

当“德国圣象”牌强化地板摇着庞大的身躯在中国地板消费市场上一拥而上时,1996年,深圳森林王木业有限公司已以年生产能力达到75万平方米的三层实木地板的巨大规模,昂首阔步进入中国的地板市场。这意味着,两种地板在市场上的较量不可避免。

强化地板的确结实。当销售商们用高跟鞋猛烈击打强化地板时,这些地板竟毫发未损;而对实木地板也如法炮制时,却一击一个坑。然而,“森林王”不甘示弱,向“德国圣象”发出了“狮子”的怒吼。他们指出:强化地板严格说来不能算是木头,只是高强度纤维板,而且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甲醛。他们将实木地板与强化地板比喻成真皮与人造革的区别,并形象地指出:“强化地板遇水就膨胀,像面包一样。”这些广告虽然没有对北京粤海爱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指名道姓,但作为强化地板的代理销售商、北京粤海爱家装饰材料公司却“对号入座”,坚持认为说强化地板就等于说了“圣象”,于是一纸诉状递到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
正当“森林王”和“德国圣象”广告争端争得不可开交时,据说是国内最早的强化地板生产企业——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,6月22日也正式向当地法院起诉深圳森林王木业有限公司,加入了这场地板大战的官司。

据悉,广州、深圳等地也有多家销售强化地板的企业,准备加入起诉“森林王”的行列。这些信息表明,国内强化地板的销售阵营已向“森林王”发起了全面的反击攻势。

一些强化地板的销售商认为,强化地板是继木地板、PVC地板革、复合实木地板之后的又一新型高档建材,其质量肯定是过得硬的,因此对打赢这场官司抱有信心。

而“森林王”要“告诉消费者一个真相”的决心也一直未动摇。他们坚持认为,强化地板含有有害的甲醛和热水浸泡后的面包状是不争的事实。他们希望的是广大消费者在新兴的地板消费中能增加一些认识,少一些盲目,多一些理性。“森林王”的负责人表示:我们无意贬损包括“圣象”在内的任何商家,所做的一切仅是“商品扫盲”。至于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官司,“森林王”的负责人表示:“我们已作好一切准备,我们不仅仅为自己打这场官司。”

对这场引人注目的广告官司,深圳各界人士各抒己见,他们认为:实木地板与强化地板各有千秋。实木地板耐泡、耐磨;而强化地板则比较坚固,安装比较方便,比较容易清理。互相打官司,实在没有必要。另外还有人认为,这种比较性的广告方式虽然法律上并未明文规定是否可行,但至少在商业道德上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。

但孰是孰非,人们还在拭目以待法律作出的裁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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